到外省工作了,记得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最近,张先生从长沙调到了外省工作,他询问职工医保要不要转移,医保个人账户能跟着转移吗?如果不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是否影响报销?今日,记者针对市民关心的职工医保关系转移问题进行了采访。
什么情况下要办职工医保关系转移?
张先生原在长沙某企业上班,参加了职工医保,今年春节后到了沿海其他省份的企业上班;李先生原来在岳阳市的企业上班,今年来到长沙市企业工作,新企业都给两位交了职工医保。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呢?
长沙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
例如,张先生需要及时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而李先生在省内调动工作换统筹区参保,不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但如果有个人账户余额,可线上通过“湘医保”小程序或App的“省内异地个账转入”功能,转移至现参保地继续使用。
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
医保关系转移,办理前提是转出地已暂停参保且转入地为正常参保。目前,长沙市作为医保关系转入地或转出地,都可进行线上办理。
张先生的工作地从长沙变更为深圳,属于跨省医保关系转移。关于跨省医保关系转移,以“湘医保”服务平台为例,在首页“业务办理”—“经办业务”栏目,根据需要选择“跨省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或“跨省基本医疗保险转出”模块,按提示操作即可。
李先生是从岳阳到长沙,属于省内医保关系转移。关于省内医保关系转移,如无多个医保账户,则无需转移;如有本地及省内异地多个医保账户,可在“湘医保”服务平台通过“人员信息合并”模块进行账户合并。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中断期间待遇不予追补
职工医保关系转移后,原来的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处理?医保关系转出长沙之后,如果医保卡还有余额,可以在长沙按原途径继续使用,或者可凭当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原参保所属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保卡余额一次性支取手续(可由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个人账户“记账户”余额可随着跨省医保关系的转移同步转移至当前参保所在地。省内异地个人账户可在“湘医保”上通过办理“省内异地个账转入”业务转入目前参保所在地继续使用。
办理转移接续期间,医保待遇如何享受?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从缴费30日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不予追补。
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曾经流动就业并办理过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在外省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后,作为本省视同缴费年限。在省内各市州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退休人员不能办理医保关系转移,那在参保地之外的地方住院怎么报销医疗费用?目前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只有跨省住院这一项业务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其中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即可实现住院费用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线上办理也非常方便,在“湘医保”服务平台的“异地就医备案”模块,选择相关类型并按提示上传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即可。医保部门提醒,备案的起始时间记得选在住院日之前,以免影响直接结算。
关于医保待遇方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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