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湘人社规〔2022〕16 号)
二、适用对象
与长沙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在职职工,按照要求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
三、支持政策
企业组织在职职工参加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 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培训,可按 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四、实施部门
长沙市及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菁 0731-8490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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